长篇小说连载:我是张天才之白日做梦(21)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所欲慎施于人。——题记
“所以,我最终还是按照张局长的安排,与超过绩效工资发放标准的在编人员联系,让他们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自己联系劳务派遣人员,准备好资料报给我。他们没有一个人以为不妥而反对。我又联系聚能公司,把钱打到他们提供的派遣人员的银行账户上。资金到帐后,他们自己去联系有关派遣人员,将钱取回。
“副局长王强、魏佳、蒋维喜、张毅品、廖春江,都是如此解决的。我、张天才、潘晓璇,则没有用这个方法解决,而是先将质量安全管理局的资金打到聚能公司,聚能公司再通过给临时用工人员(虚增)发放工资的方式,将这些钱套出来之后,再分发到我们三人提供的银行卡上。
“当时,我问张局长,多给聚能公司转钱的事情该怎么操作?他就让我按照他、我、潘晓璇三个人,2005年绩效工资发放表上的总金额,先分摊到每个劳务派遣人员的年终绩效工资上,以增加给聚能公司的拨款。然后,让聚能公司虚开五万左右的税务发票,拿回来签字报账。最后,将虚增的钱与应该转的钱,一并转给聚能公司。
“钱转给聚能公司几天后,张局长就到财务室,要求我和潘晓璇各自找银行卡和身份证复印件。当时,就我们三个人在场,张局长关上门,对我和潘晓璇说,他打算将从聚能公司的资金套取出来的钱,平均分做三份,由聚能公司通过我们各自找的银行卡发放,就当是补发给我们的绩效工资。
“我和潘晓璇都同意,我们认为张局长安排我们通过聚能公司,套取质量安全管理局的资金,就是为了给我们解决绩效工资超总额部分。
“之后我就找了我大舅子田野、表姐董晓丽、表弟蓝军的银行卡,张局长找了三张卡,潘晓璇找了一张卡,他们都将卡的信息发给我。
“我就按照张局长的吩咐,将质量安全管理局多转给聚能公司的那五六万,按照我们三个人2005年计提表上的绩效工资金额,进行私分。我把钱分配到每张卡上,然后将虚增的临时用工人员名单、银行卡号、电子版身份证资料、金额等资料及发放表册汇总,传给了聚能公司的魏经理。
“在聚能公司按行规扣除各种费用后,最终到账时,我的卡上总共有将近两万,张局长两万多,潘晓璇只有几千。因为打钱的时候,张天才通过他提供的三张卡,从聚能公司领取了三个人的劳务费,我也领取了三个人的,潘晓璇只领取了一个人的。
“但收到钱后,我将田野的银行卡上的钱,转账到了潘晓璇的工资卡上。因为她只找了一张卡,如果将分给她的钱打在一张卡上,金额有点大,很容易引起怀疑,所以我就将她的钱,分别打到她提供的陈晨的和我提供的田野的银行卡上。因此,我和潘晓璇实际各领取了两张卡的钱。这些钱,我都用于了个人和家庭生活消费开支。
“这里我要插一句,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槐粱市质量安全管理局通过聚能公司,支付派遣人员工资和绩效的步骤如下:按照质量安全管理局实际劳务派遣人员,制作工资、绩效发放表;将发放表与聚能公司提供的发票一起,报质量安全管理局分管财务的副局长王强签字审核后,再报张天才签字批准;出纳按照发票上的金额给聚能公司转账,并提供发放表明细;会计将发放凭证、发票等入账。”
画外音插入:“我是王强,槐粱市质量安全管理局副局长。主要分管办公室和财务,负责对人员工资、绩效分配、日常财务收支等进行初审。
“2009年以前,质量安全管理局一直延用2005年制定的绩效分配方案,虽然每年初也要在局党组会议上讨论,但都只例行性地在上一年的基础上调整总额,从不讨论具体的发放名单和金额。
“所有人员无论在编还是临聘,都参照人社局制定的绩效工资发放标准,每年的总额都不能超过五万。因此不应该存在超总额发放的情况,局党组会议也从未研究过相关事宜。
“绩效工资主要来自下属事业单位自有收入计提,局机关按下属事业单位的平均值发放。由各单位和部门自己提分配意见,不提意见的就按人头平均分配。
“在编人员直接通过工资系统发放,外聘人员则先将资金拨付到聚能公司,再由他们按照质量安全管理局财务室提供的明细表发放。
“那个明细表不由我负责审核,但我要在财务支出的凭证上签字。说实话,有些字我本意是不愿签的。但雍键说,是你的问题,你不签字还是你的问题;不是你的问题,你签了字也不代表你就有问题;你总不能让张局长亲自来请你签字吧?
“临聘人员的五险一金,一直都按协议拨付给聚能公司,由他们按规定缴纳,不存在补缴差额的问题,局党组会议也从未提出来研究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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