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有来 发表于 2024-5-29 03:58:18

精神病杂议(5、6、)【系列杂文】

                                                                           第五议章.【西化魔案?】


    有“见过世面的大佬”说,在吃西餐时,得闭着嘴咀嚼,在吃中餐时,也应该这样,还不能出声。
    在我的朋友圈里,就有这样的“大佬”,就经常“指导”我们应该这样吃饭,或吃任何东西。
    有不少人认为,确实有道理,也认为,这确是“文明”的标志之一,就是应当努力地什么都跟西方接轨嘛,于是,无论是在吃什么东西时,都紧紧地闭着嘴巴咀嚼。
    也难怪,有些公众人物确实是如此嘛,你看荧屏上的有些大人物们,吃起东西来,两腮鼓大包,嘴巴虽然无奈地撅起来,但仍然在努力地紧闭着,就是不露齿,“表率”做得很认真!
    最辛苦的,是做相关节目的主持人,得主持说话呀,嘴里嚼着东西还不能露齿,弄得嘴的张合难度很大,挺令人“尊敬”的,而且令人可怜!
    其实,按“标准”来说,他(她)们虽然努力地做了也算是不错的“表率”,但仍然还是很不够的,如嘴巴闭得还不是很紧,还撅撅着,咀嚼也有声音,两腮也太难看了!
    有幸的是,其实还有一个参照“标准”,本不敢说,但想到是举例子,说说也无妨,就是驴马的咀嚼,嘴闭得很好,咀嚼很自然,似也应当很好地在学习中“接轨”或借鉴。
    学习西方嘛,学习西方文明嘛,就得下点苦功夫,是马虎不得的!
    我原来也是很“羡慕”西方文明的,也曾想这样学习吃东西,但我太笨了,学不了,只好作罢。因为我还想到,各个族群的习惯是历史形成的,该怎样就应该怎样,如不伤大雅,无须做特意地改变,还因为,容易改成“四不像”嘛,所以作罢。
    然而,肯学习的人仍然有很多,不知道我这个人,是不合时宜真有精神病呢?还是那些学得也不怎么样,而又非要学的人有精神病呢?



                  第六议章.【怪发魔案?】


    曾经觉得,郭德纲好像引领了男人们新发型的潮流,在头顶上弄了个不知是“心形”还是“桃形”的发型?好家伙,各种新发型随之而起!有这么剃的,有那么整的,令人瞠目结舌!
    其实,男人创异型的发型早有“先驱”,如有比女人的头发都抢眼的各种长发,像卷发、大波浪,等等,不见得是郭德纲引领了男人们新发型的潮流。但这么说,也不见得会引起他的不满,他或许仍然会非常高兴,因为,毕竟也可以说是一种新的引领嘛。
    其实,他们自己或许也知道,这样做,不见得就真的好看,只是喜欢追求标新立异而已,甚至于以为,只有通过追求怪异,才能达到“时髦”。
    不过,我真的疑惑?这样的男人,真的是时髦的娇子?还是有精神病呢?
    其实,人的脑袋长得是不一样的,头发也不一样,弄什么样的发型,虽然应该根据个人的爱好,但也应该根据头形、脸形、头发的质地,甚至于还要考虑什么样的脖子、身高、胖瘦等,发型不能乱来。
    当然,不仅是有些男人们敢于胡来,有很多女人们,也敢于大行其道,如几乎千篇一律地都留着长发,令人不可思议!
    留长发本来也很正常,或梳辫子,或挽起,或扎成似马尾状,可到大街上看看,几乎全是披肩发!
    按常理、伦理来说,披肩发只应在洗浴或洗梳时出现,平时的头发应该进行整束,而不应该披头散发,因为不是整束状,不雅观,不文明,可很多人却喜欢每天24小时都是这样。于是,被树枝刮、被汽车夹、被别人拽、被机器绞、被风吹得乱糟糟的情况时有发生!
    就是没有发生意外,也得老用手去拢头发呀,因为有时候挡视线呀,要不,看不清东西呀,别扭不?
    潮流和时髦,应该合乎科学,应该体现文明,应该不违背伦理,应该是审美和客观的统一,而不应该是胡来,即使是统统无所谓,也应该因人而异。
    如有的女人,梳披肩发确实好看,犹如把洗浴时的美人图,敢放到大街上去展示,而有的女人梳披肩发,却令人不敢看,因为,真的像披头散发的鬼!
    有一个男歌星,不方便说他叫什么名字,留披肩发特别的早,还染色,还常当什么歌咏比赛的权威嘉宾,说话并不张狂,可就是那张脸,让人受不了,配上披肩发,简直龌龊得很!
    所以需要说,至少不适合梳披肩发的女人,当然,也包括一些敢于胡来的男人,就是要追求发型的特异“时髦”,也不管好不好看、适不适宜,是不是有精神病呢?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精神病杂议(5、6、)【系列杂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