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小宝是金庸武侠小说《鹿鼎记》中的人物。近日韦小宝可能成为著名旅游城市扬州的形象代言人的话题,又一次被重提。 实际上,关于“聘请”韦小宝为扬州代言的传闻,近年来一直存在,但争议也很大。最近传出的消息至少可以说明,扬州有关部门似乎并不想轻易放弃这个虽为虚构,却非常有名的人物。然而,此事的重提,毫无悬念又激起了公众较大的争议。 一个城市为自身选定一个形象代言人,可以扩大城市的知名度,提升城市的影响力,尤其是对于扬州这样的旅游城市来说,意义更是毋庸置疑。但既然是代表城市形象的代言人,至少应该满足两个基本要求:他的形象应该与这个城市的文化气质、城市形象、人文内涵相符合;这个形象应该是正面的、积极的、健康的。 且不说韦小宝作为小说人物,是否有资格为一个城市代言,更令人遗憾的是,他的形象,完全不符合上述要求。看过《鹿鼎记》的人都知道,韦小宝刁钻油滑、不学无术、好逸恶劳,身上表现出的是十足的市井习气、流氓习气,如果一定要说他身上有什么优点的话,恐怕就是比较讲义气了。然而一部描写清代江湖故事的小说中所谓的“优点”放在当今社会,也未必还是优点。韦小宝平生最大的理想,就是在扬州开妓院,让全妓院的妓女都来陪自己“喝花酒”。试问,这样一个人物,有资格担任一个城市的代言人吗?请韦小宝给扬州代言,扬州市民恐怕不会答应,谁愿意让这样一个形象来代表自己呢? 扬州久负盛名,历史上并不缺乏正面的、有影响的人物,如历史上真实存在过的、以郑板桥为代表的“扬州八怪”等。扬州有关部门之所以舍弃“扬州八怪”而选择韦小宝,大概是觉得“扬州八怪”没有韦小宝这么“有名”。但事实上,代言城市,除了有名,更应该有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