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茂茂:女孩的需求 本来上帝是想要将女人造的非常完美的,但是又想到,太完美的女人如果没有配得上的男人,那女人的人生将会是残缺。所以上帝给了女人一个相对完美的躯体和不甚完美的性格。 因为女人只有在遇见自己天命所归的那一个男人时才趋于绝对完美。 不管是相对完美还是不甚完美,但总归是完美的存在,所以女人本身就是上帝的宠儿,行走在世间的天使。 但是即使本身再好的基因也挡不住有些女人自己作啊!真是作的奇葩,作的不可理喻。 我是一直觉得女人本身都是挺完美的,只不过根据各个不同的环境成长成各具特色的模样和性格。 想当年杀马特风靡之时,男孩女孩们追求所谓的非主流,染发、纹身、抽烟将本来很多的百分美女硬生生的拉到了不合格行列,还不自觉地以此为荣,整个就是一傻逼。 还有在清朝末期,我国大力于学习西方开放性文化,促使我们祖国的进步。但是发展至今我发现很多人也只是学到了性开放而已。 闲话不多说,现实生活当中的女孩才真是美丑不一的,这里的美丑不是说的样貌,而是说女孩的需求。 女孩的需求是什么?是名牌包包、是豪车豪房、还是各种奢侈品?亦或者是一个真正相爱的人? 这个社会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已经变得笑贫不笑娼,变得始终以金钱为第一追求目标。成功的标志也只是看手里的钱够不够多而已。 把以前的礼仪廉耻、忠孝道义忘得一干二净,完全的变成了以钱为主的社会。 女孩们的追求也在逐渐的发展着变化。 听说的女孩们激励自己的“名言”:舍得为你花钱的人不一定是爱你,但不舍得花钱的人一定不爱你。 这句话猛地一看很有道理,但是细细品味一下之后,才能发现这里边本就是陷阱。 很多的女孩被网络“名言”“鸡汤”所荼毒,而不自知,还依然觉得那是真理。我就觉得特别的可悲,白瞎了二十多年祖国的教育,真的看不出这些都只是一些企业的宣传文案吗? 把一些广告宣传语当做人生的座右铭,也是作的够够的。 把男人当做自己的提款机,没钱了张嘴就要;把男人当做饭卡,想吃大餐了才能约出来;把男人当做牲口,所有的苦力都认为是男人该做的。 认为自己就应该是被宠爱的公主,听不得别人说半句不是,好像全世界都应该围着她转一样,完全的神经质公主病晚期患者。 当然我说的只是某些个别的人,不针对任何人,只是揭示一些社会现象。 就拿订婚聘礼来说一下,当下最流行的就是:我爷爷娶奶奶,用来半袋米;我爸爸娶妈妈,用了半头牛;而我娶你,却用了半条命。 现在的彩礼也都是越来越多,互相的攀比。 很早之前的八、九十年代之前的我就不说了,那会儿的行情我也不知道。 我记得的我们老家的风俗,很早之前的聘礼也就是一万元左右,然后就是在家里有间房子,有个彩电,有辆自行车,就已经是相当不错的了。 之后几年,有了摩托车,谁家娶媳妇,家里有辆摩托车,绝对的倍有面。 再之后,就是家里有辆车,盖套房子,彩电冰箱等生活用品成了无需明言的结婚必需品。 再往后,要有房有车有存款,三金四礼不可少。房子车子成了必需品。 到现在,虽然字面要求没有改变,但是含金量绝对不一样了。之前也只是家里有车有房就好,现在就讲究的更多了。 房子家里盖得不行,必须要买房,买房是要在县城里买?还是要在市区里买?亦或者是省城里买?再者三环或者四环买?是贷款付还是全款付? 车子不只是家里有车就行了,还要讲究是国产的,还是进口的;是高配的还是低配的;十万的还是二十万的。 慢慢的娶媳妇儿这件事,从只是娶个女人结婚过日子,变成了一场必要的持久性的大型战争。将一家又一家生生拖垮。 在我上学的时候,我就经常看到一些网络信息,就是说:一些人努力工作好几年,终于凑够了十几二十万,自己没来得及享受,就直接交了首付,变身房奴。 再要努力工作十年二十年去还房贷,我都在想这样生活的意义何在? 每日里努力的工作都只是给别人赚了钱,还把自己累的要死,也只是换来最多七十年的居住权。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这样的改变呢? 大概是九十年代末房地产行业的兴起,把炒房也衍生为一种职业之后吧! 在当今社会再也不是:生子当如孙仲谋,娶妻当如黄月英的年代了。 毕竟黄月英几千年也就一个,妻子却是千千万万个。 不知道什么时候,什么网站统计的一个数据:在未来几年中国将有超过三千万的男子要打光棍。 所以,对于现在的男子来说,能娶上妻子就已经是祖上烧高香了,哪还有机会想东想西啊? 男人们的需求就是能娶一个媳妇儿,之后才是对媳妇儿的要求。 而女人们是先提出各种要求,再看看你符不符合要求,才会有机会交往。成不成功,能不能把女人娶回家,除了这些房子车子之类的硬件设施,还要自身的才华、幽默等软件也要跟上,不然最后也还是竹篮打水而已。 其实我感觉,哪一个男人结了婚都会宠着自己的妻子的,这些并不是一些所谓的要求就能改变的了的。对你好的,一辈子都能对你好;对你不好的,永远也不会对你好。 当然,非要说有渣男不懂得珍惜,那请先确定下渣男是不是男人。 男人宠女人可以,但是请不要惯着女人。 再多说一句:女人们的选择第一首选永远都是能不能相亲相爱一辈子,而不是那些乱七八糟要求。 2018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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