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理应树好廉洁自律的“风向标” 近日,安徽全椒县扶贫干部“未接电话受处分”事件,引发热议。今年4月,某市纪委突击检查教育系统办公用房,因标准把握不准、检查方法不当、工作程序欠妥的问题被舆论炒作。 习近平同志曾经指出,党员干部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敬畏法律、敬畏纪律,自觉管住自己,在廉洁自律上作出表率,带头树好廉洁自律的“风向标”,推动形成清正廉洁的党风。 “人有不为之,而后才可以有为”。古代的官员能够做到这些,今天的党员干部就应该做得更好。作为党员干部,要多向历史上的廉政官员学习,多向生活中的先进典型学习,不断增强政治定力,不断提升道德水平,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决不能因为一己之私混淆了是非、模糊了义利、放纵了亲情。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党员干部要树好廉洁自律的“风向标”,就必须时刻绷紧廉洁自律的弦,必须坚持用党纪国法来规范自己的言行,严格要求自己。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使自己成为组织放心干部、群众信任的干部。 “群众怎么做,关键看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是严肃的政治要求和政治责任。履行好纪检监察职责,必须一切从实际出发,既敢于担当,又慎之又慎,从而不断提高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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