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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反应论 ——关于艺术本质的深层探索(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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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7 19: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精神反应论
                   ——关于艺术本质的深层探索
                                          
                                              介  聂



    摘  要: 艺术是人类特殊形式的精神反应。艺术的这一本质特性与它在系统结构中所处的位置有关,是由社会现实环境中客观存在的负面效应决定的。只有艺术反应论才能准确说明艺术的真实性。
    关键词: 艺术本质  精神反应  间接联系  社会负面  精神完善
   
    什么是艺术的本质? 有没有艺术本质? 自西方后现代主义思潮集中地、以各种学术思维角度提出反本质主义后,人们对它的理解变得更加扑朔迷离了。

    其实,人类美学史上相继出现的关于艺术本质的认识,与人类对于其他事物和相应问题的认识一样,都是实践过程中的阶段性总结,只不过这里的实践是艺术实践。 既然是阶段性, 这样的认识就必然具有它的连续性、统一性( 阶段性的新结论, 不能像一般人那样把它简单看作对以往认识的全盘否定,而应当把它理解为向认识深层的又一次理论空间转换);既然是阶段性,必然有它的极限,因而在其极限之内一定具有一个恒定不变的元质核心(不懂“万变不离其宗”的道理,就不可能完全领会发展变化之义)。由此可见,在时代迅速发展的今天,艺术本质旧观念的固守是不可能的,而断然否定艺术本质的存在也是不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真正需要的,只能是建立在艺术实践基础上的深化认识。



                                              一


    在我们看来,艺术的本质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精神反应,或者直白地说,它是形象化了的精神反应。这种精神反应,当然像我们通常讲的那样,是通过诗人、作家及其他艺术家的敏感而精巧的心灵,才输入到艺术本体的,因而不能不带有创作者的个人情愫。但是,它的内涵却具有社会心声的普遍意义,或表现于人们由社会现实或客观环境引起的强烈感情的宣泄,或表现于不堪人生遭遇而产生的殷切期望及由衷倾诉,或表现于经过经验筛选后,增加了人生自信的思想表白,或表现于霍然境界顿开,将现实探入未来的美好憧憬。艺术对种种精神反应的接纳,实际上是对社会环境的负面效应的敌视、干预,从而针对性地以形象化手段转化为一种积极有效的精神力量。而艺术自身具有的美感诱惑力和虚拟时空的隐蔽性,又形成现实中真实思想感情畅然流入并融会的精神渠道,这样便实现了艺术心灵和现实心灵的互相对接和沟通。事实正是这样:艺术作为人类理念超逸形式,它不直接向人们说教,只是将精神反应有机地、自然地深藏于形象化构成的整体之中,让读者自由地去欣赏,受感染,然后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悠悠加以冷静体悟。

    艺术的精神反应本质,对于抽象性作品,寓意的、抒情的作品容易理解,基至是不言而喻的;而那些内容丰富的记事性作品,特别是小说、绘画,以及综合性艺术,分明充满了“生活中的”人物、故事、场面,其艺术内含是否就要另当别论了?我们的回答是“否”。这类具象型作品,从根本上讲,同样以传达人们(包括作者在内)的情愫、思想、愿望、诉求、理想等精神因素为宗旨,只不过这样的精神反应更贴近现实,更具现实性罢了。就此需要强调的是,那些现实的或历史的生活素材(完全由作者的意愿汲取和处理,真与失真或虚构亦完全由形象化的需要决定),在叙事性作品中存在的意义,不是用它们来反映生活,而是根据此类作品形象化的要求,起到一种相应的形式构成作用。大师笔下的一幅风景画,不是复写或再现自然景物,而是借景展现一种情志和神韵,并贯穿了人与自然息息相通的深奥哲理。同样的,历史题材和现实题材的美术作品,也决不以表面形象掩盖其精神内含的实质。一件伟大的音乐作品,即使是标题音乐,给舞蹈、舞剧、歌曲、歌剧、影视等的配乐,它不过是借题发挥,比照联想,准确地展现人物的思想、情绪,而不是煞费苦心地用那些充满新奇的音符构筑司空见惯的现实生活。任何一部不朽的小说、戏剧,或是别的内容充实、结构宏大的巨著,其艺术整体的精髓,旨在传递人类完善过程中的精神状态,支撑这个巨制鸿篇的不是生活场面,而是从这些形象构成中提炼出的多种主次分明的主题。



                                               


    我国传统的主流艺术观,原本就是朴素的精神反应论。“诗言志”作为我国最早的诗歌理论的概括总结,其片断载于《尚书·尧典》(或伪古文尚书的《舜典》)关于虞舜命夔掌管音乐的一段话中。在我国上古时期,这个“志”当“意”解,就是我们现在说的“心意”。所以,诗言志即诗表达心中之意。其理论含义按照我们今天的理解,岂不就是诗歌是一种精神反应?谈到音乐时这一观点更加明确。《乐记》有云:“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为客观人事所感动,也就是社会现实在人的精神上的反应,用“声”表现出来,就是歌,还可以成为用乐曲进一步加强了的歌。艺人用歌的形式抒发真情的记载散见于多种古籍,《诗经魏风·园有桃》“心之忧矣,我歌且谣”,《礼记·檀弓(下)》“歌于斯,悲于斯”等都是以歌唱抒发情怀的典型例证。我国的传统绘画同样强调艺术的精神内含,它有一条千古不变的宗旨,叫做“绝艺入神”,而且还把充分表现精神要素的画称作“写意”,认为真正的绘画艺术,必须蕴含有流动的神气,震撼人们灵魂的精神。评论者也须有这样的见识,“论画以形似,见与儿童邻”(苏东坡句),如果你评论画是以“形似”为标准和依据,那你的见识就如同无知的孩童一般了。我国东晋著名画家顾恺之(346—407)在他的画论中又进一步提出以形写神、传神写照的“传神论”主张,更明确表达了艺术作为精神反应的本质特性。今天我们在重新审视艺术的实践和理论,辨析认识上的真伪时,重温我国古代文艺理论的精华,在根本问题的衡量和判断上是足资借鉴的。我们精神反应论的源头活水就是由它那里流出来的。


                                              三


    艺术精神反应特性的形成,与艺术在社会结构中所处的位置有关。众所周知,每一个事物的构成都是一个严密的系统,人类社会同样也是一个系统,只不过它显得特别生动和庞杂罢了。其构成大体上可分为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两大部分,我们所说的各种意识形态都属于精神层面。而精神层面中的意识形态又分布于不同层次,像政治、法律、道德、科学等居于与物质层面直接联系的下层,而艺术、哲学、宗教则居于这个层面的上层。这就是艺术与直接连接物质层面的意识形态的性质不同的原因所在。关于艺术、哲学、宗教这一类特殊精神形态,在黑格尔那里已经把它们和一般的精神形态严格区分开来,称它们是“绝对精神”。到马克思和恩格斯论述物质基础和上层建筑关系时,又以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更准确地阐明了艺术、哲学、宗教在社会总体构成中的位置,特别是恩格斯在几次有关问题的补充论述中,还强调性地明确指出:艺术、哲学、宗教是“更高的即更远离物质基础的意识形态”,“悬浮于高空的意识形态”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53—254页及第703页)。 这样,我们就可以从中十分明了地认识艺术在社会总结构中的相应位置,以及它与现实社会的间接而复杂的特殊联系。


    结构与性能是相对应的。这是系统职能性的一般原理。由于政治、法律、道德、科学等一类的意识形态与现实层面直接相联系,因而社会现实与它们就会发生直接的相互作用,而这种相互作用其实质是一种信息传达和直接反馈;艺术、哲学、宗教一类意识形态与社会现实之间还隔有一层上述的意识形态,因而属于间接联系,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其实质是一种信息感应和理性感悟。这样,在社会系统整体性的操纵下,艺术既能恰如其分地展现它应有的性能,社会现实也能充分满足它不断需要增加新的觉悟因素的要求。


    探入艺术在社会系統结构中的分析,是避免在认识上发生艺术失真的有效途径。以往艺术“再现”说、“反映”论的理论偏颇,正是由于没有真正审视艺术在社会结构中的应有位置,把艺术和一般直接联系社会现实的意识形态混为一谈而导致的。任何系统,无论是原性的,还是人为的,它的严密性只在于它的客观必然性,社会自然形成的明确分工正是这种必然性的具象体现。常识所知,反映现实社会生活的是新闻(包括图片、摄影等),反映以往社会生活的是社会历史(包括图表、文物等),让艺术反映现实生活,想从艺术作品中寻找历史的真实,这既是越俎代庖的主观错位,实际上也是缘木求鱼的徒劳行为,最多也只可获得一点信息碎片。


                                            四


    艺术的精神反应本质,从社会存在和发展的角度讲,是由社会本身具有正面和负面的双重性决定的,也可以说,是为了适应人类全面发展需求而产生的。


    人类为了更好地生存就必须获得优裕的生活条件,而要想更好地生活就需要不断创造文明。人类社会的演进就是不断创造文明的过程。就此我们还须进一步明确,上述每个过程,每次文明,人们得到的一方面是预期的效果,另一方面却是意想不到的无法彻底消除的负面效应。正面的结果当然是为人类所获取的,因为它有利于物质的丰富,人类生存环境的改善,并有益于人们精神领域的扩展;负面的影响却是与人们的愿望背道而驰的,因为它有损于人们所追求的正面的现实利益和美好的精神需求。在人类社会初期,社会存在必然出现的正面负面矛盾,主要地反映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社会逐渐发展到成型并成熟期,这一矛盾就越来越集中显现在人与人之间,即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中。


    所谓文明社会的到来,正是社会正面负面的矛盾充分暴露的开始。在经济方面,社会财富在总体上不断增加,为社会各方面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物质力量。但经济与人的联系是利益,没有利益就不成其为经济,而利益却是一切社会负面的根源。为了利益,人人你争我夺,为了利益,获取时会不择手段,为了利益,人会把应有的良心、人性、尊严一齐抛到九霄云外。追求利益已成为通常人的天性。政治是社会的核心。它在每个历史阶段的正常发展时期,发挥自己的应有职。与此同时,政治也隐含或暴露着它的负面,不合理的经济制度的存在和发展,正是因为有不合理的政治制度和相应法律的维护。战争是政治的继续。战争给人间带来的无法估量的生命和财产的损伤,是世人不堪忍受的巨大社会负面。自然科学在人类文明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人们在每次取得科学进步的同时,不期而至的负面效果也偷偷地伤害人们自身。科研成果转为技术,确实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但因此人的许多自然机能和社会良知也在不知不觉中渐渐衰退。而且,每次科研转化为新技术,对于政治来说,最急切应用的是军事和它的武器装备。这绝非世人的愿望,然而它自有政治的逻辑,谁能阻拦得了?仅以经济、政治、科技三项为例,其余不再赘述。


    社会负面的产生与外部条件有关,然而根本原因是社会事物自身就存在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不良“基因”,负面现象不过是它们不断变化的具体形式和外貌。在条件不具备时,它只隐藏在事物内部,一旦时机成熟,它就会暴露出来,并且肆无忌惮地展现于世人面前。


    社会负面必然产生对现实层面的影响,同时也必然产生对精神层面的影响。关于对现实影响的讨论在此从略。对精神的影响虽然不像对现实影响那样直观、具体,然而心灵的震撼和灵魂的惊骇却是持久难平的,这些在参与者意识中生成的深感意外的社会体验,就这样活生生地、有血有肉地、犹带社会体温地聚集于我们所说的精神反应中。

                                    
                                           五



    关于艺术本质特性形成的客观性和必然性,关于精神层面由于社会负面的影响而凸显的人性异变和人性复元问题,哲学界和艺术界的许多先贤早已有他们的独到见解,他们的精湛论断,即使在今天,对我们有关精神层面的学术研究仍有宝贵的启迪作用。


    我国春秋时期的老子,是人类有史以来以系统哲学理论探索精神世界的第一人。他的哲学的历史观部分,以“道”(最根本的规律)“德”(涵容精神)为宗旨,超逸事物形外,直趋精神价值取向,归结到人性本元的“朴”与“真”。他的哲学思想玄妙而并不玄虚,是敏锐洞悉人间后的冷静反思。他已觉察,社会发展中私欲已在不断膨胀,在这“欲”的蛊惑下,“民心”已“乱”,特别是统治者的横征暴敛,给人民造成了极大的疾苦,“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老子·三章·七十五章》)。他就此得出自然与社会在损益上的相反规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老子·七十七章》)由于对“道”理解得通透,他对人的精神分析,又贯彻有一种统悟宇宙本体的宏大观念。他认为,在精神世界里,“见素抱朴”(《老子·十九章》),把外表的单纯和内在的朴实统一起来,“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老子·二十一章》),精粹而真实的,才是真正的美。他以后的庄子(约前369—前286)对道家哲学的历史观方面又有新的发展,如对于“真”的理解,他把这一概念已定性为与世俗礼教对立的人性本真。他在《渔父》中有一段著名的论述:“礼者,世俗之所为也。真者,所以受于天也,自然不可易也。故圣人法天贵真,不拘于俗。”他在《秋水》中提醒人们要极力保持“真”,“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无以得殉名。谨守而勿失,是为反其真。”


    18世纪末德国伟大诗人、剧作家席勒(Schiller,1759—1805),一生勤奋,性好沉思,他的审美理论根基,也是建立在对当时社会的深刻认识之上的。他在《审美教育书简》中写道,“自私自利已在我们高度文明的社会中建立起它的系统,我们经受到社会生活的一切传染病和一切灾祸”(《书简·第5信》),他还极形象地说明在当时社会条件下社会各部分的分裂和人性异化状况,指出近代的社会“是一种精巧的钟表机械,其中有无数众多的但是都无生命的部分组成一种机械生活的整体。政治和宗教,法律与道德习俗都分裂开来;欣赏和劳动脱节,手段与目的脱节,努力与报酬脱节。永远束缚在整体中一个孤零零的断片上,人也就把自己变成一个断片了”(《书简·第6信》)。因此,他认为人应当“兼有最丰满的存在和最高度的自由”(《书简·第13信》),只有“消除一切压迫”,才能“使人在物质方面和精神方面都恢复自由”(《书简·第14信》)。席勒1895年发表的《论素朴的诗和感伤的诗》,思想核心是从人与自然分离的角度入手,来分析艺术与人性本元的密切关系,有点像老子的哲学精神。其中表现的文艺理论的深意,即哲理性美学思想,已直接探入了艺术完善精神世界的特有性质。这也是引起我们特别注意的原因。


    浪漫主义时期的英国诗人雪莱(Percy Bysshe Shlley,1792—1822),以思想伟岸著称。他的《为诗辩护》一文可以看作从客观上阐发艺术特殊本质的典型材料。雪莱的这篇论文是针对知交皮可克的《诗之四阶段》而撰写的。皮可克在文中浮泛申言,说现代的科学突飞猛进,现代诗人不过是文明社会的半野蛮人,他们的诗作也只有无节制的热情之浮词,夸张的感情之悲鸣,做作的多情之怨诉。雪莱看后感到,这不仅是学术性的问题,而且是联系到人类精神的重大问题,于是立刻挥笔反驳道:“一个机械师使劳动减少,一个政治经济学者使劳动互相配合,他们的推测并不符合想象的最高原则,所以请他们当心,不要因此而同时强化了奢侈与贫困,使之各走极端,像近代英国学者之所为。已经用实例来证明这句话:‘有了的应该再给他一点,没有的就连他仅有的一点,也应该夺去。’于是,富者愈富,贫者愈贫……” (《十九世纪英国诗人论诗》,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149页)。雪莱的驳斥极其有力,从中也可以看出他对当时社会负面的明察和沉思。接着他以广博的知识和事例,阐述了这种社会弊端必然带来违背人性,严重损伤人们的精神世界的恶果,而医治的办法应当转向诗,“当由于过度的自私自利和计较得失,我们外在生活所累积的资料,竟超过我们的同化能力的限量,以至不能依照人性的内在定律来消化这些资料,在那个时候,我们最需要诗的修养。” (同上,第152—153) 诗人在说明他指向的理由的同时,还以其艺术实践的深切体会和对艺术要义的明澈理解,阐明了诗这种精神形态的特有功能和作用,他说道:“人类之所以互相仇恨、轻视、非难、欺骗和压迫,也并不是世间没有冠冕堂皇的学说。然而,诗的作用却是经由另外一种更为神圣的途径。诗唤醒人心并扩大人心的领域,使它成为容纳许多未被理解的思想结合体的渊薮。”( 同上,第128—129页)诗人的表达,不免有形象、隐含的特色,但透过迷离感,我们还是能感到19世纪的雪莱,对诗和艺术的本质特性的理解已不同以往,在经验的丰富里又加了一重时代性的新的深化,最根本的一点是认识到了诗(即艺术)独立的、终极的特有价值,用他的话说,即“诗总是诉诸那些最后才被消灭的力量”(同上,第136页)。


                                             


    或许有人会问:社会现实的正面难道就引不起精神的反应?我们的回答是,不能说没有反应,只是太微乎其微了。社会的正面就是社会各方面正常职能发挥的应有表现,能在人们的心底激起什么波澜?倒是在每个历史阶段的节点之后,包括每个社会事物发展得到结果之后,那情况大抵是一个具体的希望或理想终于实现,因而人们会感到满意、欣喜、兴奋,甚至会狂歌、欢颂,但这实质上是人类进步向总的理想的一次接近,与社会负面引起的精神反应是异形同质的。
   
    我们绝不怀疑社会的发展,人类的进步,但所谓发展和进步,就是人类文明对文明负面效应消除的结果。社会的发展是全面的发展,只有同时不断消除和克服社会负面对现实和精神两个层面的影响,才能保持人类的进步,从而使社会不断接近理想极限。
   
    问题在于,现实的问题归根结底只有通过现实才能解决;精神层面的问题,同样也只有通过相应的精神力量才能解决。现实力量和精神力量只有互相配合的效用,没有互相代替的通用。



    现实力量解决现实层面的影响是得心应手的,对于精神层面影响的消除,它却显得无能为力。如由于现实的不公造成受害者物质利益的损害,同时在心灵深处也受到了精神损害,政治和法律只管以现实观念解决引起事端的具体问题,它不可能也无从涉及从根本上抚平受害者的精神创伤和洗涤加害者的灵魂不洁等事宜;作为从来就是政治衍生物的道德,它实质上只引导人们顺从政治的要求,也不会真正深入精神领域的内层;以培养社会力量为己任的教育,在所谓的“德育”方面,似乎联系到精神内层,但它只是向受教育者灌输精神观念的预设,并不处理精神层面存在的问题。总而言之,社会现实和它直接联系的观念力量,它们的根本社会功能不作用于精神层面的内层,因而,在消除社会负面对精神层面的影响上,即使也有一些管理形式的制约,各种文化形式的宣传、说教,其作用只是改观精神的表象,而不能改变精神的实质。


    对精神的本质要求是明智、纯净、完美。与此相应,在社会形成过程中,精神层面的三种特殊意识形态,即艺术、宗教和哲学具备了精神感悟的特性。因此,它们有别于一般意识形态,居于意识形态层中的最高层次,以各自的方式消除社会负面对人类的精神影响,在人类精神完善过程中发挥它们的根本性功能。就艺术而言,如前所说,它以别具一格的形象化手段,把现实的精神反应经过输入、提炼,转化为一种具有美感的、内含感悟特质的精神力量,并在以欣赏为形式的艺术后精神活动中,让欣赏者被感染的心灵跃然跨入真、善、美的理想境界。此时欣赏主体获得的精神觉悟,并非孤立自善于精神世界,而是与其它精神力量一道与现实层面发生联系,为促进社会健康发展和人类不断进步发挥应有的作用。也就是说,精神完善的每个过程都要以曲折的形式反馈于现实。只有从社会现实完善和精神完善相济为功的复杂而微妙的关系中,我们才会准确且全面领会艺术与现实的联系,从而认识艺术真实性的内涵。


                                            


    艺术精神反应论,揭示了艺术存在和发展的根本意义,让我们从具体的、司空见惯的艺术活动,艺术形式中,看到了人类命运的“宏大叙事”,人在人间精神舞台上自编自演的感天动地的“悲喜剧”。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只有艺术这种专注于人类精神演化,又善于形象创造的意识形态,才能充当此任。艺术正是这样默默无闻、年复一年地实现它的自知崇高而不为外界理会的重大历史使命。在此过程中,艺术作为一支完善人类精神的特殊力量,对自己的伟大目标的认识也越来越鲜明,艺术以它特有的、热情积极的、贴近人情的方式让人性复元,精神解放,使人们自觉进入自由而尽情的创造境地,让博大的人间之爱变为社会的自然,成为社会的完美的现实,让人从现实此岸不断超越,向理想的存在——神圣的彼岸无限靠近,让人寰的纵横交错的道路最后归一,通向无限的终点。所有这些表征人类精神完善的意识境界, 构成了艺术理想的全部内容,也是艺术终极价值产生的唯一源泉。


    (本文节选于介聂先生专著《艺术本质和精神完善》。介聂,原全国政协《人民政协报》文艺副刊主编,高级编辑,诗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主要作品有诗集三集,合辑《带齿的烛照》;传统诗词集一卷;散文集四部,合辑《蓝·蓝·蓝》。撰写各种学术论文50余万字,发表于清华等各大学学报;主编《统战学辞典》、《诗国拾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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