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愚夫老戎
真理与价值是什么关系?恐怕有不少人是未能看清的。而这恰恰关乎我们社会今天的日常与明天的命运,十分关键。
真理与价值一样吗?显然、似乎、可能是不一样的。究竟一不一样呢?
人们常爱提真、善、美。显然,真与善是不一样的。有个词叫“善意的谎言”。谎言自然是假话,是假的,不真。但却是善意的、善的。反之,说实情真话倒可能带来伤害,乃至是恶的。可见,真与善未必一致,不能等同。
真理与价值也类似。
价值,简单说,就是能带来好处的(事物或属性),对某(些)人是善的。但对另一(些)人而言,则未必有好处,还可能有害(比如,有人把利益独占了,他富了,别人穷了)。这样一来,获益的人会认为这价值对他就是有理的,是(他的)真理;而未获益、甚至受损的人则认为这事不仅没有价值,更没理,至少不是真理,或对他不是真理,他不会认这个理。所以说,价值≠真理。
真理是普遍有效的道理、规律、规则,也是客观公正的,也是稳定可靠的,不会因一时一地的变动而颠覆。
相反,价值是善变的,不稳定的,乃至是常常自相矛盾、自我颠覆的。比如,一桌盛宴,肚子饿的时候是美味;吃饱了,再上一桌,就成了负担,乃至麻烦和苦恼。但换个场景,把这桌盛宴摆在路边,免费招待路人,又成了人人趋之若鹜的佳肴,甚至会让人打破头地争抢。而到了打破头的地步,这宴还是好宴吗?还是价值吗?古代有个典故,叫“二桃杀三士”,正是价值自我颠覆的典型案例。
那么,价值善变的根源何在呢?就在于价值的根基。
价值的根基是局部的(个性化的)需要。这种需要是自成一体的,局限在一个有限的时空范围内,与环境自相区别的。比如,人时刻需要呼吸空气,不管人处在哪里(哪怕是在水里或是外空)。个性化的需求与他者并不直接相关,顶多有某些外部联系(如,你多拿些,留给我的就少些之类)。需要与环境、与外在有一定关联,但主要的依据还是内在,而内在之中,还有内在(比如人体之内有器官,器官之内还有细胞,细胞之内还有小结构和小组织、小“部件”等等)。
因此,需要总是极富个性化和局部化的。也因此,价值也就极其个性化和局部化。所谓“普适价值”,纯属妄语。就是说,不同的需要,有时是匹配的,如生命内部的物质能量循环,不同的组织、器官的需要彼此衔接、配合,共同实现生命的基本生理活动。这样才有所谓“生命”。但更常见的,则是彼此不一致,不协调,而相互抵牾、矛盾,甚至冲突。这种矛盾、冲突是日常性的,且难以完全消弭和平衡(毕竟,世界和世界上的资源是有限的)。
这种矛盾、冲突不但存在于不同人(群)之间,也存在于每个人生活和需求的内部(比如一个人娱乐和休息的需求就可能自相冲突)。有俗谚:清官难断家务事,正是指出了家庭内部价值追求上的冲突之复杂与恒常。个人自身如此,家庭内部如此,社会、国家、国际间更是矛盾、冲突难消难断。
正是为了解决这样的难题,跳出这般的困境,人类才要追求真理。真理的出现就是为了解决价值追求上的矛盾冲突困局。所以,它必须高于价值,并且,普遍、稳定、公正,当然,也就会客观、平衡,因而,有效。
一句话,真理高于价值。
(换言之,要与真理同在,必然要舍弃诸多价值。在古代,舍生取义、舍身出家,是十分高尚的事情。而今天,在西方世俗化、市场化的文化取向下,这种大义都被淹没,乃至抛弃了——大白话叫“躲避崇高”。一个字叫:苟。最终就必然成了:比烂!)
一个人、一个家、一个社会、一个国,能在世间立住,除了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还在于一套行之有效的思想价值体系,指导其日常和长远的行动。对于一个人而言,可能未必需要真理,但却不可能永远不需要真理。因为,人总有脆弱的时候,或困难、或生病、或年老……,这时,没有真理的在场,弱者就会成为“豺狼虎豹”的“食粮”。对一个家庭的日常,真理就是刚需;对一个社会,真理就是须臾不可离的空气。而这,就说到我们关心的重点了。
对一个社会而言,各个方面、层次的真理必须是协调一致的,而不能如价值一般,动辄抵触、矛盾、打架。因此,一个成体系的社会真理集合,就要以一个(或一套)稳定的公理为根基。即真理以择定的公理为根。
没有稳定的公理,一个社会就无法持久稳定,甚至连日常的稳定都维持不住。
西方社会以所谓的“自由”为公理,并以此为基础,在几百年间持续发展、完善出一套自身专属的“真理”体系(却号称“普适价值”,真是脸比天大),指导着他们国家社会方方面面的大事小情,成为裁判一切价值(及冲突)的根本遵循,也由此维系着社会的稳定,文化的延续——即便打过两次世界大战,仍能坐在一起谈事关核心利益的密切合作,一致对外(掠夺)。即便有局部的造反(比如“占领华尔街”、攻占国会山、公投独立等等闹剧),也不会导致社会的颠覆。
也就是说,稳定的公理(大众发自内心的深层共识),是社会稳定的磐石、最强基石。
相反,有不少国家、民族,由于自身的公理(体系)被颠覆、攻破,而彻底崩溃。如前苏联、前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就是被“颜色革命”搞垮的典型实例。象伊拉克、叙利亚、利比亚、突尼斯等国家,也曾罹受此难。
兵法有云: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而要从根本上搞乱一个社会、一个国家,就要从搞乱其社会公理(体系)上下手。这正是美西方国家长期以来颠覆他国、搞乱他国、搞所谓“离岸平衡”的核心文化战略。此乃美西方“传统艺能”、“拿手好戏”。
公理(体系)就是一个社会思想价值体系的“王”。
近代以来,中国社会被迫融入现代进程,旧有的公理被颠覆、失效;新的公理一直在探索、形成的进程中,缓慢、曲折地发育、滋长着。换言之,我们的真理体系(涉及应用层面),尚未完成,远未完善。尤其在今日百年大变局中,这就成为对全体中国人的一场严峻考验、一道艰难的考题。
而愚以为,今日中国的公理就是两个字:人民。
这是中国自革命至今一以贯之的根与魂。如,我们的革命叫“人民革命”,我们的国叫“人民共和国”,我们的军队叫“人民子弟兵”,我们的警察叫“人民警察(简称是“民警”)”,法院叫“人民法院”,出版社叫“人民出版社”,医院叫“人民医院”,干部叫“人民公仆”,共产党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
由“人民”,可以引申出更具体的二级公理:人人平等、共同富裕、决无高低贵贱之分。再由二级公理可以引出:人人互帮互助,互敬互爱,与人为善,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这些看似老生常谈、唐僧念经一般,实则却是我们这个社会能不能成为一个社会、配不配称为一个社会、值不值得叫一个社会的根据和灵魂。
中国地窄人稠,摆不下“二桃杀三士”式的“优胜劣汰”的“自由盛宴”,不可能搞自由主义的一套。邯郸学步是没有出路的。相反,我们要秉持自身的文化宗旨,紧守人民公理,应当象爱护眼睛和心脏一样,坚决维护、捍卫人民公理的基本原则、基本共识,坚持不懈地与一切悖离、破坏、搞乱我们上述基本原则的言论和行为做坚决的、坚毅的斗争。同时,持之以恒地依据这些原则进行自我修养和自我改造。因为,公理是一个社会的基石,是每个公民做人的基本大法。
法地若动,一切不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