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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所欲慎施于人。——题记
关键就在于,这些个子公司以及公司总部所用的门面,张天才都不是租借的,而是实打实地明码实价地用钞票砸下来的,连手续都是过户了的。
因为张天才的本性里还是胆小怕事的,他骨子里的观念就是到一个地方,没有自己的房子,就没有自己的窝,那个地方也就没有自己的地盘。
当时卖给张天才门面的那些房主们都觉得张天才出手大方愣头愣脑失了大便宜。
后来,张天才虽然因为轿车卖得不好,以致于公司垮杆儿自己身陷囹圄,但那些门面作为公司的固定资产却飞不走。
据说,当年张天才的案子,因为牵扯太多问题太复杂,所以迟迟没有审结,东拖一年西拖又是一年,居然就就拖到了举国上下的人都往城里涌,全国房地产行业迅速升温抬头。
加之一些上面提到的那些所谓的专家学者,实为某些利益集团豢养的走狗的人,一而再再而三的鼓吹,整得大大小小的城市,就连过去那些堆垃圾建厕所也不要的角落都被拿去炒了房地产,街头巷尾甚至宾馆旅店的抽水马桶板板上都贴满了买卖房地产的小广告。
于是乎,一夜之间,张天才经营轿车公司时置买的门面资产,其价值直翻了几十上百倍,轮到案子最后审结,清算拍卖时,竟然不但收回了老本带利息,还八九不离十赚了十多个亿,当年的集资者非但没有损失,托张天才的福,居然还可以分红。
最后的结果便是,当年那些成千上万的参与集资的人联名上书,不但要求判张天才无罪(因为案子没有审结,当然就没有判决结果),而且要求重用张天才。因为张天才至少在十多二十年前就已经成功而且准确地预见到了中国的房地产的发展趋势,由此完成了战略布局和投资。
所以张天才不但被从轻发落了,而且似乎应该是还由此摇身一变,也真正地成了什么风险投资方面的专家教授:这在乡夫野老们的口口相传中俨然成了事实。
关于这一点,稍通法律的人都应该知道那也是行不通的,我不再多说。当然真要是行通了,我们也不要少见多怪!
完啦,看来张天才已经绝然不可能再活在这世界上了。
然而我一心一意要让张天才死里逃生,而不管他能够活下来的理由是什么。因为诸多有关张天才仍然活在世上的传闻倒使我有心再次握起笔,以一个最普通公民最起码的良知写些可有可无的文字:做人做事再怎么也不能像小日本,连国家领导人之流都可以言而无信,信口雌黄到无耻非人的地步,何况其他!
为此我也就有必要请张天才出来扯个幌子,正如演皮影戏总得有一套道具,要不便没了戏唱。
张天才既然于我有用,我自不能对他的事情袖手旁观。他本来就生存于我的小说中,无论是作为他身前的靠山也好,还是作为他背后的推手也好,我主张要让他活着就是他能够而且可以活下去的唯一理由。
“张天才”本就一个可有可无的代名词,这世界没有张天才也会有王天才李天才,反正山还是那些山水还是那些水。
这不奇怪啊,中国几千年来的思维习惯就是“胜则王败则寇”:只要站住了山头,那就是老子的地盘;既然是老子的地盘,那就得老子说了算;既然是老子说了算,于是也就有了后来人人皆知的一句老话:“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以此,中国几千年来一脉相承的传统法律,就其功用而言,原本就并非用来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而是用来确定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因而偏离了法律的真正作用:惩前毖后,小惩大戒。
我一直在想有那么多表面上正人君子高高在上,暗地里作奸犯科无所不为的人,之所以还能够平安无事,甚至平步青云,他们一定还是某人或某些人手中一枚百依百顺百用不爽的棋子吧。
唉,又扯远了,我们还是言归正传吧。
张天才他那些年压根儿就没有出过门,他一直专心专意地守着他的战鼓乡副乡长的位置,因此先前有关他的传闻都是不确实不确切的。
要怪就怪我马大哈,村夫野老们道听途说胡言乱语张冠李戴,把什么坏事儿丑事儿都算在张天才的份儿上,我竟然也不辨是非曲直不问青红皂白,将错就错地一鼓脑儿记在了他的帐上。这事儿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至于张天才本人,他一向为人正派奉公守法,规规矩矩清清白白,据说还连年被授予各级“优秀人民公仆”的称号,他的家庭也多次被评为各级“五好家庭”。这在他的个人人事档案中有着详细的记载。
你要不信,甚至可以去查查他以前的档案,从那里你怎么也找不到他张天才有丁点儿的违规犯纪的事情,也肯定不会相信他会干出那一串又一串丢人现眼的勾当,你甚至会觉得他连那个胆量和想法都没有,更不必说要去做。
何况张天才做了一场副乡长,没有流过血总流过汗,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没有苦劳也有辛劳,于国家于人民群众多多少少总是有贡献的,就算大小有点这样那样的毛病,也应该可以斟酌考虑下不为例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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