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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所欲慎施于人。——题记
插问:“除了支取张天才工资卡上的钱,你还支取过张天才单位发给他的其他钱吗?”
曾玉蓉:“支取过。2005年下半年,张天才说他们单位要发钱,让我去找两张银行卡,到时会把钱打到这两张卡上。我知道每个单位都会有一些不想让外人知道的福利,所以当时也没多问。我去找我的朋友黎华琼帮忙,她对我总是有求必应,二话不说就以她和她老公华平的名义,办了两张银行卡交给我,卡的密码都写在卡的背面。
“我把黎华琼和华平的银行卡信息发给张天才,他还给过我一张农行卡,说到时候单位会往这三张卡上打钱,卡里有钱时就只管去取。
“打进这三张银行卡的款项,到底是什么钱?我也不清楚,张天才不讲我就不问,他从不在我面前说假话。我想可能他们单位额外发绩效吧,为避税才找别人的卡。因为用一个人的名义,个税往往比较高,但分散到多个人身上后,就可以把饼子摊薄,少交许多税。
“他们单位往这三张卡打钱时,张天才老早八早就会通知我。我就持卡到银行柜员机上去取,每次都是取完了的。
“这三张银行卡,我有一遍没一遍地用了三四年,总共取了几万十万吧?具体数目我稀里糊涂记不清楚。这些钱,一部分存到我自己账户的股市中,一部分用于家庭开支,还有一部分给了张天才。
“现在这三张银行卡,我都没有使用了。因为2009年春节后,张天才说单位就那么大个地儿,放个屁的事都瞒不住,一些不好的谣言,就像水缸里的葫芦,按一下沉一下,手一松又起来了。
“甚至有人吃着碗里看着锅里,在背后说黄道黑翻是弄非,把漏子捅大了,已经有领导私底下给他扯袖子咬耳朵,提醒他不能把热板凳坐冷了。他们单位就不敢再超标准发钱发物了,这三张卡也用不上了,让我把卡还了。我就把黎华琼、华平的卡还给了黎华琼本人。另一张卡的卡主我不认识,张天才让我扔掉了。”
插问:“现在向你出示查询金融财产通知书、交易明细及查询结果等资料,请你核对。”
曾玉蓉:“我核对了一下,所查询的这三名人员,就是我所说的那三张银行卡的开户人,他们是龙欧巴、黎华琼和华平。
“龙欧巴的这张银行卡,就是张天才给我的那张卡,2006年1月到2008年1月,共进账四笔40602元。黎华琼的卡,2005年12月到2008年1月,共进账四笔54846元。华平的卡,2005年12月到2008年2月,共进账七笔77368元。我不清楚具体都是些什么钱,张天才只说过是单位发的,没有详细交代。这些钱到账后,我分多次全部取出。”
插问:“2006年11月30日,鼎丰汽车修理厂向黎华琼的那张银行卡上转入23773元,你清楚相关情况吗?”
曾玉蓉:“这是什么钱?我不清楚。张天才没有给我说,我也没有查过谁打入的。我认为都是张天才他们单位发的钱。这笔钱具体怎么处理的,我已记不清楚。”
插问:“2005年12月31日、2007年10月26日,沈传江分别向华平那张银行卡转入一万五、三万,你清楚相关情况吗?”
曾玉蓉:“跟鼎丰那笔钱一样,我也不清楚这是什么钱,只当做是张天才他们单位发的钱。这些钱具体怎么处理的,我也记不清楚了。反正要么存在我的卡上用于日常开支,要么转入了我的股市账户,要么给了张天才。我不是那种只许他把钱弄得叮当响,却不许他随意花钱的人。”
插问:“从2005年12月起,这三张卡共收到多少钱?”
曾玉蓉:“我确实记不清楚了,但现在核对你们提供的银行交易明细后,我通过计算后得知,2006年1月以来,这三张卡上一共打入172815元。”
插问:“这172815元,主要是张天才私分或贪污槐粱市质量安全管理局的钱,属于违法所得。你知道吗?”
曾玉蓉:“不知道。但如果是违法所得,我会如数退还。”
有人说:“带潘晓璇。”
潘晓璇:“我潘晓璇,大学文化,1996年7月参加工作。丈夫杜宗勤,槐粱市职业技术学校教师。父亲潘世明,槐粱市质量安全管理局退休职工。母亲高玉莲,槐粱市职业技术学校退休教师。被起诉前,我在槐粱市质量安全管理局任会计,负责每月与出纳交接票据、做账、年度预决算等工作,因为我们单位没有在银行预留会计的财务印章,所以我不经手银行转账支出。
“2005年底,雍键从张天才局长办公室回到财务室,面带喜色地跟我说,张局长让多转一些劳务费用给聚能公司。雍键没说为啥多给聚能公司转钱,我两眼一抹黑,却没有多问,但当时我真的惊讶得眼睛都快凸出来了。
“过了几天,张局长不动声色地来到财务室,若无其事地对我和雍键说,他已经和聚能公司老总魏传岱协调好了,让我们每人找两三张农行卡及持卡人身份证复印件,好把多转给聚能的钱分给大家。”
画外音插入:“我叫魏传岱,聚能公司总经理。2005年12月,槐粱市质量安全管理局局长张天才说,想与我们公司就一批临时用工人员的费用问题,签订一个不留尾巴的协议,虽然这些人并未在质量安全管理局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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