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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经历的的那些奇奇怪怪的事之打野兔撞邪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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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31 14:43: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一辈人大多都认为这个世界上是存在鬼这种东西的,只不过阳气低的人容易看见、阳气高的人不容易看见罢。对于这些陈古八十年既不着边又不着际的世情闲话,我一般都一笑置之,从不往心坎头儿上去,只有穷极无聊时,才偶尔从记忆里翻出来,作为谈资在嘴巴上胡说乱道过一遍。
有一回我在市三医院陪护生病的家人,期间那种无所事事的枯燥与无聊,估计很多人都经历过。自然免不了要跟同病房的其他陪护人员,东扯葫芦西扯瓜地尬聊,无意间又谈到这个话题。
临床一个名叫杨朝堂的年轻小伙子,却对此表示了异议:东说西说产生幻觉阳气高的就不撞鬼?我看也未必。”他三十多岁、个子高高、文质彬彬,看上去就不是那种逞强斗狠尾大不掉天不怕地不怕、一口唾沫一个钉说起话来牙齿根根儿都是劲的鲁莽人。由此讲了他的一段过往经历。
杨朝堂说前些年他还年少轻狂,兜里只有两块钱却装着五百万的梦但志大而才疏心雄而势薄,吃的在肚里穿的在身上,没有一个正正经经的营生:就算浑身是铁,又能打几颗钉呢?”他又从来不信神不信鬼,因此经常深更半夜出门去,爬坡上坎跑到人烟稀少的山林里打野兔,没少在荒草乱坟间瞎走乱窜。
由于国家多年来持续禁枪、禁猎的缘故,山林里的野鸡野兔等飞禽走兽无限繁殖野蛮生长,数量多得大白天都能看见它们旁若无人地到处飞、到处跑。那些年,杨朝堂啥都做了只差没做贼,却没有挣到钱由此才子承父业,干起了非法狩猎的勾当:白天不敢用枪,打不了野鸡,只能时不时地要偷脚摸手地用网子粘,不敢明目张胆地干;以此他更乐意趁月黑风高的夜晚,蹿进山林打野兔,野兔一般都有昼伏夜出的习性,他可以放开手脚地弄。
杨朝堂用的是传统的那种长火药枪,这种枪在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如同现如今满街的玩具枪一般,十分地流行,农村里的大多数人家都有,而且能够在市场上随随便便地买卖,但现在早已明文禁止,除非特殊情况,持枪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他用的火药枪、火药、铁砂子等,都是祖传下来的,他则是从父辈手里接下来的,但从不敢在外面显摆。他说,被查到起,那就算私藏枪支弹药,要坐牢的:人生在世,没有欲望,会失去进取的动力但欲望不加以节制,则会祸害了自己。
杨朝堂也不敢在自家周围团转的山林里打野兔,他害怕被人撞见而漏了行迹,人家要举报他非法持枪。所以他都是夜深人静时才行动,走后门抄小路上山,到离家十多二十里外人迹罕至的山林里去打野兔。
在山林里,他要寻找那些灌木丛或荆棘丛多、带点庄稼地的缓坡地带,哪些地方都是野兔经常出没的地方。然后把戴在脑袋上的强光电筒打开,四处探照。发现野兔后,便用电筒光把它罩住,这样野兔一般都不会再动弹,而是静静地呆在原处,即使跑也会顺着电筒的光柱去。
于是他便可以慢个理性地用火药枪去轰它,基本上都是一枪一个准,一晚上下来,多的时候能打十多二十条野兔。那些野鸡野兔等夹七杂八的野味儿,大多被他按照既定的渠道和套路,销售给了那些大大小小的饭馆餐厅。它们并非全都开在神不知鬼不觉的背静角落里,有的甚至就处在灯红酒绿的闹市区。他说:“事实上,能够去经营、敢于去消费那些国家三令五申明文禁止的野味儿的人,大多非富即贵,都跟官场上的人脱不了干系。那些人总喜欢在公众场合自我标榜高谈阔论要求大家遵纪守法在私底下他们都是自私自利的违法乱纪者在利益和道德的取舍上,他们才是那些为了利益而甘愿放弃信仰违背法律的人。人心不公道,不如狗尾巴。
后来有一次,杨朝堂还真的撞了邪。他说,那个晚上有点月光而清辉朦胧,天地还不算一片漆黑,他出门到离家十多里的一处山林里打野兔。那是他惯常走的方向,但那片山林却是他以前没有去过的。在那座山头上的一座变压器附近,他发现一只野兔。于是驾轻就熟地用戴在头上的电筒罩住它,那野兔并没有啥不同:暗褐色的毛皮、红灯灯的眼睛、肥溜溜的身子就一动不动地伏在变压器电杆下面的草丛里,犹如砧板上等着挨刀子的鱼。
他当时也没觉得有啥异样,隔着几米远的地方,轻车熟路地拿起火药枪,对着那只野兔呆着的地方,一炮轰过去。然而令他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枪声过后,那野兔竟然没有倒:依旧暗褐色的皮毛、瞪着红灯灯的双眼,伏在那棵草丛处。不一样的是杨朝堂看见野兔的旁边、他的正前面,多了一个戴着瓜皮帽、穿着长衫子服饰、明显不像当代人的人影子,定定地站在那里。
杨朝堂说,他是从不相信这世上有鬼的人,干事情从来都一副先打后商量的态度所以当时并没有三魂飘荡七魄飞扬感到害怕。于是置若罔闻,再次装了一枪管的火药和铁砂子,再次朝着那野兔所在的地方轰了一炮。然而硝烟散尽时,他看见那野兔依旧在那里、那人影也依旧在那里。
杨朝堂心里这才陡然生起一丝慌张,但他并没有跑,他当时在想:我不高尚,也不卑劣混口饭吃而已,这点勾当还算不上做坏事”于是掏出一支烟,他确实不知道到底咋回事、也不知道该咋办,只好扶着枪原地不动地站在那里,假模假式半尴不尬地抽烟。
烟抽完后,他看见那野兔、那人影还在那里。于是他便急了眼,到底心硬手辣的人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又装了一枪管的火药和铁砂子,量却比先前多了一些,然后直朝着那野兔所在的地方轰过去。真是赶着不走打着倒退这次的硝烟散尽后,那野兔倒在了草丛里、那人影儿不见了踪影。
他怕触霉头,不敢去捡那只野兔,而是转身离开了那片山林,懵懵懂懂地回了家。那以后也没有发生别样的事情。但他第二天睡醒后,做的第一件事情,便是把那把祖传的火药枪砸得四零八碎的,丢进灶堂里当柴禾烧了;剩下的火药和铁砂子等,则被他一股脑儿倒进了屋后的臭水沟。从此金盆洗手,再没有去打过野兔。
这个故事的主体部分应该是真实可信的,因为它是杨朝堂的亲身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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